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 编辑:渭南科普2015-08-20 15:05
  

各县(市区)科协、财政局: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市科协市财政局印发的《渭南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渭科协发[2007]10号)和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组织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2]12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表彰2012年度市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科普示范社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县(市、区)要切实把此项工作与当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和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有效结合,按照《渭南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渭科协发[2007]10号),组织好当地的推荐工作。推荐时要按照中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关注在发展低碳农业和现代农业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党组织的农技协和示范基地;以建设科普惠农服务站,农民培训学校等形式建立科普惠农长效机制的农技协和示范基地;粮、棉、油、生猪生产,以及吸收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积极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普工作且成效显著的科普示范社区。

2、各县(市、区)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好中选优,做好推荐工作,同时要做好典型的培养发展,为下年度申报做好准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一切不正当行为,有违规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将取消二年的申报推荐资格。推荐的2012年度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带头人,不能与往年命名表彰过的重复。

3、申报材料须经县(市、区)科协和财政局联合审查并签盖公章,具体包括:正式报送函;各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一式两份;另附200字以内的主要工作简介,并于8月5日前报送市科协普及部(含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4、科普示范社区将按照今年已申报推荐全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名单进行表彰,各县(市、区)不再报送材料。

联系人:明学军     电话:2126495

邮 箱:kxmxj@126.com

附件:1、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带头人名额分配表

      2、推荐范围和条件

      3、“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推荐表

      4、“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推荐表

         5、“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农村科普带头人推荐表

 

           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               渭南市财政局

                                              201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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