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科协:
为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按照中国科协、财政部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省科协决定实施2013年“科普惠农富民计划”和 “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按照《陕西省“科普惠农富民计划”实施方案》、《陕西省“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实施方案(试行)》,2013年将在全省评比表彰一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科普示范社区。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示范社区的奖补标准不低于5万元,农村科普带头人的奖补标准为3万元(各县(市、区)推荐名额见附件)。市科协将按相关要求向省科协推荐。
二、推荐要求
1、各县(市、区)要根据省科协、省财政厅2012年下发的《陕西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和省科协《关于印发〈科普惠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陕科协发〔2008〕35号),以及《陕西省“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实施方案(试行)》规定的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各县(市、区)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此项工作与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工作有效结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3、各县(市、区)要公平推荐,按照统一标准,坚决杜绝推荐程序和推荐条件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和弄虚作假行为,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推荐资格。
三、材料要求
1、各县 (市、区)申报推荐材料包括:报送函、项目申报书、推荐工作总结和说明、各推荐单位300字以内情况简介以及 2012年省科协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和科普惠农富民计划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工作总结。
2、省科协、省财政厅向中国科协、财政部申报推荐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中未被表彰的农技协、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带头人,且在2007―2012年期间未受“科普惠农富民计划”表彰的,可以不再上报材料,不占各县(市、区)分配名额,只需在报送函中特别注明即可。省科协、省财政厅向中国科协、财政部申报推荐2012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中末被表彰的社区可以不再上报材料,不占各县(市、区)分配名额,只需在报送函中特别注明即可。
3、请各县(市、区)于2013年6月26日前将各类申报推荐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本报市科协,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4、陕西省“科普惠农富民计划”实施方案、陕西省“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实施方案(试行)、项目申报样表、样表请在省科协网站下载。
科普惠农富民计划 联 系 人: 师尧山 刘定莉
联系电话:2126495
社区科普益民计划 联 系 人: 李焕能
联系电话:2126496
附件:各县(市、区)推荐数额分配表
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3年6月17日
附件
各县(市、区)推荐数额分配表
县(市、区) |
农村专业
技术协会 |
农村科普
示范基地 |
农村科普
带头人 |
科普示范社 区 |
临渭区 |
1 |
|
1 |
1 |
华阴市 |
1 |
1 |
|
|
华 县 |
1 |
|
1 |
|
潼关县 |
1 |
|
|
1 |
大荔县 |
1 |
|
|
1 |
澄城县 |
1 |
|
|
1 |
合阳县 |
1 |
|
|
1 |
蒲城县 |
|
1 |
|
1 |
白水县 |
1 |
|
1 |
|
富平县 |
|
1 |
|
1 |
合计 |
8 |
3 |
3 |
7 |
注:韩城市推荐名额,省科协另行分配,申报材料直接上报省科协科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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