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渭南市2011-201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 中期评估工

来源:未知 编辑:渭南科普网2015-08-21 10:22
  

临渭区、潼关县、蒲城县科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7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29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方案》),促进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持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城乡居民科学素质,中国科协开展2011-201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中期评估工作, 证我市2011-201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中期评估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

按照十八大对科普工作的要求,以《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方案》为指导,以《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手册(2011—2015年)》中的《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办法》和《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标准》为依据进行中期评估。

二、评估形式

评估工作分为示范单位自评估、省级评估和中国科协审核评估三个阶段。

(一)示范单位自评估。各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在各级科协的指导下,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联合有关部门,认真开展自评估工作,填写《2011-2015年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自评估表》,于6月30日前上报市科协。

(二)省级评估。省科协成立评估组,负责本省评估的组织实施工作。评估组通过材料审查、会议评审、实地检查等方式,于7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待后通知)对本辖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展开评估工作,填写评估意见,上报中国科协。

(三)中国科协审核。中国科协将于8月组织专家,对各地评估材料进行复核,并开展有关抽查工作。

三、材料报送

2011-201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中期评估工作要求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纸质材料。

1.《2011-2015年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自评估表》(请登录中国科协网站下载)。

2.自评估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自评估开展过程和评估意见;列举典型事例说明的本县(市、区)科普示范工作总体情况及工作成效;科普示范县(市、区)建设工作中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与建议。

(二)电子版材料。

1.提供与上述纸质材料相对应的电子版材料。

2. 图像资料。数码照片采用.jpg或.bmp格式,相片不要经过组合编辑或修改处理,保持相机电子文件原貌,每个县(市、区)不要超过5张图片,并附相应的图片说明,不必提供纸质图片。

(三)文件格式要求。

Word文档。统一用A4纸,上下左右页边距均为2.5厘米。中文字体采用仿宋体,英文和数字字体采用Times New Roman。标题加粗。大标题小二号字,一级标题三号字,二级标题小三号字;正文小三号字。行距固定值28磅。

请各有关县(市、区)科协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把开展此次中期评估作为推进科普示范县(市、区)进一步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以及促进科普示范、科学素质工作规范化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以此次中期评估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全县(市、区)科普示范、科学素质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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