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科协惠民政策清单

来源:未知 编辑:渭南科普网2015-08-22 10:19
  
单位:   填表时间:
内容       类别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推荐条件 办理流程
序号
1 渭南市科普惠农兴村行动计划 评比表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授予“渭南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渭南市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称号。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4.成立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100天以上、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1.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2.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3.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由市科协、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在综合各县(市、区)农村科普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额,各县(市、区)科协根据市上下达的推荐名额和推荐范围和条件,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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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事项内容填写,文字表述应清晰、准确、精炼。
    2、此表由各单位填写,一式三份,单位留存一份,报市委督导组和市委活动办指导组各一份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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