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科协发[2015]17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科技局、人社局、科协,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市级各学(协)会、企事业单位科协:
为贯彻落实《渭南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好富裕、和谐、美丽新渭南贡献力量,根据《渭南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渭南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奖励条例》规定,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决定,开展渭南市第四届优秀科技工作者、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和表彰人数
渭南市第四届优秀科技工作者、青年科技奖评选对象及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要求按《渭南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渭南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奖励条例》执行。本届渭南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表彰人数不超过20名。渭南市青年科技奖被推荐人须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类奖励,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表彰人数不超过10名。
二、推荐办法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科技局、人社局、科协推荐本县(市、区)的候选人;市直有关部门推荐本行业的候选人;市级学会、企事业单位科协推荐本学科、本企业候选人,也可与相关部门共同推荐候选人。
三、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被推荐人应在本单位公示。
(二)推荐的人选要向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科技工作者倾斜,要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科技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四)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四、上报材料
(一)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加盖公章的《渭南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渭南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3份;
(三)被推荐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1份,350字以内;
(四)被推荐人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1份,并附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一份,将被推荐人科技成果综合材料和证明材料简装成册,请勿另附封面。
(五)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并报送电子版。上报材料一律不退回,请自留底稿。材料不完整者(包括电子版)不予受理。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渭南市优秀科技工作者、青年科技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为了做好评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科协共同成立渭南市优秀科技工作者、青年科技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王民才 市科协主席
副 组 长:樊涓娟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人才办主任
周宝元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分社 市人社局副局长
谢金凤 市科协副主席
成 员:李 炜 市委组织部人才科科长
杜晓玲 市科技局农业科科长
亢国权 市人社局专技科科长
桑 涛 市科协学会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部。
(二)成立渭南市优秀科技工作者、青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为了提高评审工作质量,聘请有关方面行业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和拟表彰人选,报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六、其他事项
相关表格登录“渭南科普网(www.wnast.com)”下载。请于2015年6月2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渭南市科协学会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桑 涛
电 话:0913---2126498 电子信箱:wnst@qq.com
地 址:渭南市朝阳大街市委院内市科协学会部
附件:1、渭南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
2、渭南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3、渭南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奖励条例
4、渭南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