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相关知识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2022-07-12 15:04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相关知识

 

(一)国家森林城市的概念
在城市管辖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山水林田湖草相融共生的生态系统,且各项指标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
 
(二)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目的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以人为本,全面推进我国城市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弘扬城市绿色文明,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和谐城市的重要载体。其目的在于推动城市森林建设和乡村绿化,提升城市居民植绿护绿爱绿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让绿色更加贴近人民的生产生活,让森林更好地服务于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

 

(三)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宗旨是什么?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宗旨是“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真正做好“植绿为民,植绿惠民”。
 
(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1.形成森林网络空间格局。
2.采取近自然建设模式。
3.坚持城乡统筹按照。
4.体现鲜明地方特色。
5.推广节约建设措施。
 6.实现建设成果惠民。
 
(五)国家森林城市有哪些基本要求?
1.理念上: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实现生态惠民富民。
2.目标上:实现大地增绿、心中播绿、全民享绿。
3.方式上: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
4.方法上:用人工的方式打造近自然森林,注重生态景观功能,融入文化元素,丰富文化内涵。
5.空间上:要城乡统筹、覆盖城乡每一块土地,更加注重城郊和农村的绿化。
6.时间上:要有持续长久的观念,“创森”是一个过程。   

 

(六)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有哪些?
根据2019年10月1日实施的GB/T37342-2019《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国家森林城市共有5大体系36项指标,具体要求是:
1.森林网络
(1)年降水量800mm以上的城市,林木覆盖率达35%以上。
(2)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
(3)城区树冠覆盖率达25%以上,下辖的县(市)城区树冠覆盖率达20%以上。
(4)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以上。
(5)城区主干路、次干路林荫道路率达60%以上。
(6)自创建以来,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的乔木树冠覆盖率达30%以上。
(7)乡镇道路绿化率达70%以上,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0%以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绿化美化。
(8)铁路、县级以上公路等道路绿化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适宜绿化的道路绿化率达80%以上。
(9)注重江、河、湖、库等水体沿岸生态保护和修复,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80%以上,适宜绿化的水岸绿化率达80%以上。
(10)城市郊区农田林网建设按照原国家林业局《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 18337.3)要求达标。
(11)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完善,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水质净化和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12)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率80%以上。
2.森林健康
(1)城市森林树种丰富多样,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景观,城区某一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
(2)城区乡土树种使用率达80%以上。
(3)注重乡土树种苗木培育,使用良种壮苗,提倡实生苗、容器苗、全冠苗造林,严禁移植天然大树。
(4)避免过度人工干预,注重森林、绿地土壤的有机覆盖和功能提升,城区绿地有机覆盖率达60%以上。
(5)注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每年完成需提升面积的10%以上,培育优质高效城市森林。
(6)保护和选用留鸟引鸟、食源蜜源植物,大型森林、湿地等生态斑块通过生态廊道实现有效连接。
(7)建立完善的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防控体系。
(8)划定生态红线。未发生重大涉林犯罪案件和公共事件。

 

3.生态福利
(1)公园绿地500m服务半径对城区覆盖达80%以上。
(2)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大型生态休闲场所,20km服务半径对市域覆盖达70%以上。
(3)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
(4)每个乡镇建设休闲公园1处以上,每个村庄建设公共休闲绿地1处以上。
(5)建设遍及城乡的绿道网络,城乡居民每万人拥有的绿道长度达0.5km以上。
(6)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食品绿色生态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4.生态文化
(1)所辖区(县、市)均建有1处以上参与式、体验式的生态课堂、生态场馆等生态科普教育场所。在城乡居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建有森林、湿地等生态标识系统。
(2)广泛开展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每年举办市级活动5次以上。
(3)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到位,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
(4)设立市树、市花。
(5)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应达到90%以上。
5.组织管理
(1)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正式备案2年以上。
(2)编制规划期限10年以上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批准实施2年以上。
(3)建立长期稳定的科技支撑体系,专业技术队伍健全,技术规程完备。
(4)积极开展森林社区、森林单位、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等多种形式示范活动。
(5)档案完整规范,相关技术图件齐备,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七)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市民能得到哪些实惠?
森林城市可以给市民提供一个巨型“氧吧”,实现市民身边增绿,提供更多便捷的生态休闲游憩场所;提供清新自然的森林环境,形式丰富多彩的森林景观,促进市民身心健康;发挥多种生态经济功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八)市民如何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
 1.以主人翁的姿态踊跃投身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中,积极学习了解生态科普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广泛宣传我市森林城市建设重要意义和成就,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态文明观念和道德情操,争做绿色生态文明的倡导者和宣传者。
2.全力支持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创森工作积极献策献计,当好参谋助手,争做绿色生态文明的参与者和策划者。
3.自觉履行公民义务,踊跃参加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活动,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增绿添彩,营造森林氧吧,争做绿色生态文明的播种者和建设者。
 4.倍加珍惜我市森林城市建设的成果,关心爱护绿色生命,自觉保护身边的花草树木,坚决制止破坏生态绿化的不法行为,争做绿色生态文明的呵护者和保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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