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权益,同护消费|消费者权益日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2025-03-15 08:29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定于每年的3月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立。设立此节日的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从而推动全球范围内消费者权益的重视与保护。2025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筑满意消费”。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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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利
 
 
1、安全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2、

知情权

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

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

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

依法求偿权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

依法结社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

求教获知权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

受尊重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

监督权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消费者维权途径
CHANNELS FOR CONSUMER RIGHTS PROTECTION

 

 
 
 
 

 

 
与商家沟通

如果消费者买了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针对自己相关情况和商家进行沟通是解决问题的最有效的方法。

 
拨打12315

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

 
向有关部门反映

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或质检部门反映自己遇到的难题。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