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及推选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未知 编辑:渭南科普网2016-11-17 13:43
  
           渭科协发[2016]45号                 
 
 
各县(市、区)科协,高新区科协联络处,经开区、卤阳湖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各市级学会(协会),中省市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和《陕西省科协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规定,经市委同意,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市科协三大”)拟于2016年12月份召开。
    为保证大会顺利召开,现将《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附件1)、《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附件2)印发给你们,并就选举市科协三大代表和推选市科协三届全委会委员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市科协三大代表选举和市科协三届全委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 
    (一)认真做好市科协三大代表选举工作。
    市科协三大代表分别由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开发区,市级学会、协会(以下简称市级学会)中省市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和有关单位按照《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的规定选举产生。
    县(市、区)科协选举的代表,由县(市、区)科协根据分配的名额,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通过县(市、区)科协全委会或其他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市级学会选举的代表,由市级学会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通过所在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
    中省市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的代表,由中省市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民主选举产生。
    市直有关单位的代表,经代表候选人所在单位同意,民主选举产生。
    (二)认真做好市科协三届全委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
    市科协三届全委会委员候选人分别由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开发区,市级学会、协会(以下简称市级学会)中省市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和有关单位按照《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的规定推选产生。
    市科协三届全委会委员候选人必须从市科协三大代表中推选产生。 
    县(市、区)推选的委员候选人,由县(市、区)科协根据分配的名额和条件进行酝酿、协商,经本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同意,通过县(市、区)科协全委会或其他方式,民主推选产生。
    市级学会推选的委员候选人,由有关学会根据分配的名额和条件进行酝酿、协商,经本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通过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民主推选产生。
中省市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推选的委员候选人,由中省市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根据分配的名额和条件进行酝酿、协商,经本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通过民主方式推选产生。
    市直有关单位的委员候选人,由有关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和条件进行酝酿、协商,经本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通过民主方式推选产生。
    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中省市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选举市科协三大代表和推选市科协三届全委会委员候选人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坚持条件,认真履行民主程序。
    各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中省市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市科协三大代表、市科协三届全委会委员候选人的条件,切实履行民主程序,认真做好选举市科协三大代表和推选市科协三届全委会委员候选人工作。
    (三)确保代表出席会议。
    各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中省市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和有关单位要统筹安排好工作,确保选举的代表和推选的委员候选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 
    三、注意事项 
    (一)代表须填写《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3)一式2份,1份由选举单位留存,1份报送市科协。
每位代表须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背景为红色)3张,其中2张贴在代表登记表上,其余1张与代表登记表一同报送市科协。
    (二)委员候选人须填写《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附件4)一式2份,1份由推选单位留存,1份报送市科协。
每位委员候选人须向推选单位提供相同照片2张,用于贴在委员候选人登记表上。 
    (三)登记表请访问渭南市科协网站http://www.wnast.com点击“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专栏,下载《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填写并打印。如不能报送打印稿,请用钢笔(须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代表登记表、委员候选人登记表。
    (四)请各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中省市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和有关单位于2016年11月25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市科协。 
    1、选举市科协三大代表和推选市科协三届全委会委员候选人情况的工作报告及电子版(包括选举过程,推选程序,选举及推选结果等有关内容)。
    2、审核盖章后的《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一式1份、《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一式1份及其电子版。
    3、照片(附电子版)。
    (五)请各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中省市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和有关单位于2016年11月18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及联系人的姓名、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资料报送市科协。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
    地    址:市委大院1号楼4楼市科协科普部
    邮政编码:714000   
    联 系 人:明学军     邮  箱:kxsdzzz@163.com
    电    话:2126492   手   机:13720781831
 
附件:1、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
2、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
 
 
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1
 
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
代表产生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
 
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和《陕西省科协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要求,参照中国科协九大、省科协八大的有关做法,结合渭南实际,制定《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 
一、代表名额 
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200名,特邀代表30名。
二、代表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贯彻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普及和科技管理工作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作出显著成绩,在科学技术专业领域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有一定影响,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科协和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在科协和学会工作中,勤奋敬业,廉洁自律,奋发有为,成绩显著。
    三、代表名额分配原则
(一)代表名额的分配,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科学技术的新要求,充分体现广泛性、先进性和代表性,同时兼顾结构特征。
(二)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开发区分配代表名额,根据辖区人口和科技人员数量,科协、科普组织的设置情况、活动开展情况以及社会影响,合理安排。
(三)市级学会分配代表名额,以理、工、农、医、交叉学科的代表性和各学会(协会)的会员状况为主要依据,统筹兼顾各学科领域的科技人员、学科带头人的数量,学科发展趋势和各学会(协会)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情况。
(四)中省市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代表名额,以中省市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科技人员的分布状况、学科带头人数量、企业规模为主要依据分配代表名额。
(五)市直有关单位代表,根据工作任务、工作需要分配代表名额。
四、代表的构成
(一)市科协三大代表的构成要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代表既要有从事科协管理工作方面的代表,又要有基层科协组织(乡镇科协、学会、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的代表;既要有自然科学各学科领域的代表,又要有新兴学科、交叉学科领域的代表;既要有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作的代表,又要有从事科学技术普及推广和科技管理工作的代表。
(二)市科协三大代表的年龄、性别、民族比例结构要合理。
45岁以下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35%,基层组织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要特别推选工作在生产、科研、科普第一线,在科技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为代表。 
女性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15%,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比例不低于代表总数的5%,少数民族代表要占一定比例,在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作的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15%。
    五、代表产生办法 
市科协三大代表分别由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中省市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和有关单位民主选举产生。
(一)县(市、区)科协的代表,由县(市、区)科协根据分配的名额,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通过县(市、区)科协全委会或其他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二)市级学会的代表,由市级学会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通过所在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中省市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的代表,由中省市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民主选举产生。
(四)市直有关单位的代表,经代表候选人所在单位同意,民主选举产生。
推选代表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保证推选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为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六、特邀代表
特邀代表主要由市委、市政府各一名副秘书长,市级群团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开发区分管科协工作的领导,市科协第一届、二届委员会历任主席组成。
七、代表名额分配 
(一)县(市、区)科协的代表名额为95名,占代表总数的47.5%。
(二)市级学会的代表名额为33名,占代表总数的16.5%。
(三)中省市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的代表名额为37名,占代表总数的18.5%。
(四)市直有关单位的代表名额为27名,占代表总数的13.5%。
(五)机动名额8名,占代表总数的4%。
机动名额用于调整代表的年龄、性别、民族、党派等结构。
 
 
 
附件2
 
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
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办法
及名额分配方案
 
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和《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的要求,参照中国科协九大、省科协八大的有关做法,结合渭南实际,制定《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
一、委员候选人名额
渭南市科协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81名。
二、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贯彻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普及和科技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在科学技术专业领域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有较高声望和影响,具有高尚的学风和职业道德; 
(三)在科协和学会工作中,勤奋敬业,廉洁自律,奋发有为,取得显著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四)热爱科协工作,能够积极参与科协工作和有关会议;
(五)委员候选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三、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原则及分配情况
(一)委员候选人名额的分配原则,要符合市科协组织体系的特点,体现科技工作者的主体地位,有利于发挥全委会的领导作用,有利于科协各项工作的开展。
1、县(市、区)委员候选人分配名额,根据辖区人口和科技人员数量,科协、科普组织的设置情况、活动开展情况以及社会影响合理安排。
2、市级学会委员候选人分配名额,以理、工、农、医、交叉学科的代表性和各学会的会员状况为主要依据,统筹兼顾各学科领域的科技人员、学科带头人的数量,学科发展趋势和各学会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情况。
3、中省市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委员候选人分配名额,以中省市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科技人员的分布状况、学科带头人数量、企业规模为主要依据分配。
4、市直有关单位委员候选人名额,根据工作任务、工作需要分配。
5、委员候选人的分布、专业、职业、年龄、性别、民族、党派等结构要合理。
(二)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
1、县(市、区)科协委员候选人名额为23名,占委员候选人总数的28.4%。
2、市级学会委员候选人名额为15名,占委员候选人总数的18.5%。
3、中省市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委员候选人名额为27名,占委员候选人总数的33.3%。
4、市直有关单位委员候选人名额为12名,占委员候选人总数的14.8%。
5、机动名额4 名,占委员候选人总数的 4.9%,用于调整委员候选人的年龄、性别、民族、党派等结构。
四、委员候选人的构成
在委员候选人中,45岁以下的委员候选人所占比例不低于委员候选人总数的20%,基层一线委员候选人所占比例不低于委员候选人总数的70%。
女性委员候选人所占比例不低于委员候选人总数的12%,民主党派、无党派委员候选人所占比例不低于委员候选人总数的5%,少数民族委员候选人要占一定比例。
五、委员候选人推选办法
委员候选人要通过酝酿、协商,经民主推选产生。
县(市、区)科协推选的委员候选人,由县(市、区)科协根据分配的名额和条件进行酝酿、协商,经本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同意,通过县(市、区)科协全委会或其他方式,民主推选产生。
市级学会推选的委员候选人,由有关学会根据分配的名额和条件进行酝酿、协商,经本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通过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民主推选产生。
中省市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推选的委员候选人,由中省市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根据分配的名额和条件进行酝酿、协商,经本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通过民主方式推选产生。   
市直有关单位的委员候选人,由有关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和条件进行酝酿、协商,经本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通过民主方式推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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